(三)中国的指定婴儿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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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定婴儿 "即治疗性供精试管,是指在人工授精后对胚胎进行植入前筛选(PGD),选择合适的胚胎植入母体的方法定婴儿的法律法规,为预防遗传性疾病提供了便利。以基因技术为代表的生物医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为诊断和治疗疾病、增进人类健康提供了新的手段;另一方面,如果临床研究和应用不当,也可能带来隐私保护、生物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道德等问题。[1] 医学工作者应初步了解中国有关 "设计婴儿 "的法律法规。
道德委员会的道德审查是开发设计婴儿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涉人生物医学研究道德审查办法》规定,医疗机构通过设立道德委员会负责对涉人生物医学研究项目进行道德审查,道德委员会成立后应向卫生主管部门备案。2003年《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操作规范》禁止以生殖为目的对人类配子、同源物和胚胎进行遗传操作。2023年11月开始实施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凡涉及重大道德问题、属于负面清单范畴的医疗技术,必须报政府相关部门备案或审批。这项行政法规加强了卫生行政部门对可能引发道德问题的医疗行为的监管,如 "设计婴儿"。行政法规的效力不如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规定了非法行医罪,这也是评价 "设计婴儿 "行为的相关法律依据。未取得行医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科技部、卫生部、最高法院等部门对基因技术研究的管理存在界限模糊的问题,完善法律规范、严格道德审查、加强部门合作已成为时代的要求。[2]面对生物医药技术快速发展的趋势,2023年,国家卫计委制定了《生物医药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条例》,其中第七条规定,基因编辑属于高风险的生物医药新技术,临床研究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管理。
(三)中国的指定婴儿的法律法规贺建奎利用基因编辑技术CRISPR-Cas9来改变胚胎基因组,制造出有CCR5基因缺陷的婴儿。此举严重破坏了医学道德,使婴儿面临未知的疾病风险,并滥用了基因编辑技术。[3]贺建奎非法进行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遗传基因编辑和生殖医学活动,构成非法行医罪。贺建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国内首例治疗性做借卵三代代怀试管于2023年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诞生(三)中国的指。这两名新生儿没有携带父母的β-地中海贫血症突变基因,因此能够为他们生病的妹妹提供健康的脐带血干细胞和骨髓。临床孕育医生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治疗目的 "设计婴儿",无视医学道德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三)中国的指定婴儿的法律法规